来源:网页 2025-05-23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是全国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有意向在黑龙江省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维语方向、云南警官学院禁毒学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江西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和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按流程参加并通过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和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下简称“招生测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本年度高考,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和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二、政治考察
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时至6月1日17时,时间截止后,公安机关将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政治考察申请。有意向在黑龙江省报考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黑龙江省公安厅‘龙警网’”(网站地址:gat.hlj.gov.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地址:www.lzk.hl.cn)“考生必读”文件中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在校情况考察表》(见附件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档案审核表》(见附件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4),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字后,将附件1、2、3送交考生户籍地县(区)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受理点提交申请,考生为非本省户籍的,由考生高考报名地所在县(区)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小组受理(其中,附件2、3由考生所在学校协助填写审核);附件4需如实作出承诺并签字后由考生携带至测评现场。各市(地)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小组、各县(区)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小组咨询电话及详细地址见附件5。
申请受理后,由考生本人在《2025年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工作台账》签字确认,并领取回执。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于6月9日在“黑龙江省公安厅‘龙警网’”公示。未进行政治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报名及后续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不予录取。
三、网上报名确认
根据我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安排,2025年黑龙江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实行网上报名确认,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
(一)资格条件: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
(二)确认时间:2025年6月9日零时至11日24时止。
(三)操作方式:考生通过政治考察后,手机浏览器登录http://www.hljljks.com,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报名确认。
6月12日0时后,报名确认通道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确认成功后,系统将于6月12日12时左右,将现场招生测评时间地点及考生批次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上。
四、招生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5日至23日(以考生网上报名确认信息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D馆三楼田径运动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泰山路丁字交口,由3号门进入)。
按照工作安排,为确保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安全、顺畅、有序,本着小规模、多批次的原则,分场次分时段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按系统自动分配的测评日期及场次,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备考,并在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下参加测评。参加测评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考生场次短信息打印件入场,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检测现场。
五、招生测评项目及标准
现场招生测评按照审核、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顺序进行,实行单项顺序测评,任何一个项目不合格将不能参加此后测评项目。
(一)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与制式表格》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考高考体检相关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检测过程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能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评,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测评项目结果当场公布。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项目,参照我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考生在检测中对于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时,可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签字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
(二)面试。面试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与制式表格》执行,针对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情况,采取提问交流、口令指挥、量表测评等方法开展检测,综合分析做出面试结论。
考生参加面试应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面试结果当场公布,结论不合格,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不能参加后续体能测评项目。
(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公安院校公安学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与制式表格》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考生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体能测评共分四项:50米跑、耐力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一)必须携带的物品
1.身份证原件。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3.运动服装、运动鞋、袜(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在体能测评场地使用)。
4.考生如需携带适量补充体能的饮品或食品,请注意食用时间,如测量血压心率前勿饮用运动功能饮料、剧烈运动前请适量饮食。
(二)严禁携带的物品
1.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
2.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测评场地,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后果自负。
(三)自我身体评估
1.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严格遵守测评规程。考生要严格按照体能测评场地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
3.严肃对待《患病经历申报表》。本人作出患病经历及身体健康状况申报内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不实,则视为现场体检结论不合格,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
1.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评秩序的(如:故意损毁测评设备等行为),直接取消公安院校报考资格。
2.不尊重考官,与其他考生争执或打架斗殴的,直接取消公安院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乘坐私家车或社会车辆前往考点,应将车辆停在考点周边一定距离,服从交警指挥,减少考点门口交通压力。陪同人员送考后应听从现场疏导人员指示,在附近有序候考、注意安全。
2.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评期间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引导提示,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
3.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龙招港”和“龙警网”,如有相关政策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黑龙江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加各项测评,切勿上当受骗。黑龙江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黑龙江省公安厅咨询电话:13903618542(李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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